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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2/2008 网事一周20080228:弄他!重庆恶搞张晓舟 2月22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该报记者张晓舟的评论文章《弄他!弄他!重庆就是一座很搞的城市——东亚四强赛观察之五》一文,引起重庆各方面强烈反响。25日上午,网友"吾从周"在重庆论坛里发表一篇名为《张晓舟:你必须向重庆人民道歉》的帖子,对张晓舟此文提出异议。25日,重庆门户网站华龙网联合当地22家网站联合签名"声讨"张晓舟,要求《南方都市报》向重庆人民道歉。2月26日,《南方都市报》发表了《致歉启事》,表示因"对重庆个别单位进行了不恰当的论调式评论"而对重庆市民、所涉单位及该报读者郑重致歉。事件引发一场网络口水战,但大多重庆之外的网络言论认为"重庆人"的反应略嫌夸张且应对失措,牛博网甚至在首页开辟"一小撮重庆市境外的反渝势力的言论汇总"等专栏,恶搞此事。 "娜娜86"当红天涯 "娜娜86"成为天涯最红的美女,并至少在目前创下了天涯的人气之最。娜娜86于2007年5月5日23点13分在"天涯真我"开贴,截至2008年2月28日23点10分,她的帖子点击率为2313936,回复贴有32988个,回复贴分页数已经高达89页。娜娜86贴出数百张她在各地旅游时拍下的照片。网友为她成立的粉丝群,粉丝自称"纳米"。有网友分析了她走红的原因:"年轻,漂亮且父母多金"、"不做作,真实,自然"及"更新及时",并将其总结为:"此女文采还算不错,幽默中带着犀利,调皮中带着睿智,美女加才女的组合,有几人能抵挡的住?"有意思的是,"娜娜86"并未被人刨根问底,这在浮躁的网络并不多见。 巴基斯坦误伤YouTube YouTube发言人里卡多•雷耶斯(Ricardo Reyes)在一封电子邮件中确认,2月24日,全球用户有两个小时无法访问YouTube。原因是巴基斯坦政府封杀一个反伊斯兰教视频的行动无意中造成了YouTube的瘫痪。2月22日,巴基斯坦电信管理局下令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立即屏蔽YouTube上的一个视频,该视频是从荷兰政客基尔特•威尔德斯(Geert Wilders)制作的一部影片中截取的几分钟内容。管理局称该视频极具煽动性,可能引发暴乱。有电信专家称,"这或许只是巴基斯坦电信某个工程师的小疏失。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这是恶意为之。" 百度进军安全及IM市场 百度公司动作频频,继2月27天宣布进军网络安全市场之后,28日,消息人士向外界披露称,百度IM最终命名为"百度hi"。已经正式上线的百度安全中心采取免费模式,业界普遍认为,正式出击网络安全领域的百度,将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一批在线网络安全服务提供商的生存空间。而百度IM具备各主流IM软件的基本功能,现将打通百度现有的贴吧、空间、知道等产品线,竞争力不可低估。 搜狐问世十周年 2008年2月25日,搜狐问世十周年,搜狐为此搞了一系列的庆典。搜狐在其公关稿中称,"拥有中文世界最有价值的网络资产的搜狐门户矩阵,凭借领先的内容、博客、中文输入法、网络游戏、视频流媒体技术、社区等网络服务,已经实现了'让网络成为中国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目标,并且更深入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但搜狐的热闹庆典,却掩饰不住排名不断下滑的窘况。张朝阳说,"在未来三到五年内,中国网民的数量将达到5亿,届时,搜狐将为大多数网民提供最主流的互联网服务,并成为中国最强大的两到三家互联网公司之一。"即使有独家网络奥运报道权的支撑,张朝阳的目标也只能现实地调整为坐三望二。 28/02/2008 重庆人的“自尊过敏综合症”张晓舟《弄他!弄他!》文章一出,学生跳起来了,市民跳起来了,人大代表跳起来了,政协委员跳起来了,报社的编辑记者竟然都跳出来了,反应是比揭了他们的祖坟还大。"最牛钉子户"户的时候看不到他们的身影,大暴雨成灾后本应问责的时候看不到他们的身,在触及到"性"的时候,他们跳起来了。这也难怪的,有什么比质疑自己性能力更伤自尊的事情么? 有种心理疾病叫"自尊过敏综合症"。心理学上说,这种症候群是因自卑而起。自卑情绪人人都有,但大多数人可以通过积极的行为,通过自我努力,克服这种自卑,在自卑中走向自信。但也有这么一些人,自卑中却找不到正确的方向,慢慢积累,就成了"自尊过敏综合症"患者了。 有些重庆人就表现出来这种病症。以前跟成都死掐,酿成"川渝情结",后来好不容易弄个直辖市、改革试验区,看不到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与其他城市的差距,却腾空生出莫名的自信。同样的批评,落在北京广州这些城市,恐怕是波澜不兴,事实,已经有无数更尖刻的批评,指向这些城市。重庆人这次被张晓舟踩了尾巴,自然就全都跳起来了,这部份重庆人的反应,毫无疑问是一种典型的"自尊过敏综合症"病症。 "自尊过敏综合症"患者的一个典型表现是,他们可能对自身的缺点了然于胸,自己或是熟视无睹或是常常提起,但他们对来自外界的批评却往往反应过度。对于此,历史上有迹可寻且数不胜数。 毫不例外,这次重庆的"自尊过敏综合症"患者们也表现出了反应过度的特点。他们忘了面对批评的首要姿态是反省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次重庆人的反应,基本上,与批评的内容无关。甚至,有些还非常荒唐。试举几例: "重庆求精中学严正声明"要求"对张晓舟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重庆政协委员蒋万跃认为南方都市报方面"没有明确定性、没有处理结果"、重庆人大代表的邓明鉴希望中宣部今后加强媒体监管力度,不一而足。这里的"处理",虽无明说具体内容,但毫无疑问是针对张晓舟采取纪律处分之类的,如果能把张晓舟开除出新闻队伍,上述的重庆人恐怕会欢天喜地奔走相告。连最保守的部委之一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都说过,让媒体说话,天塌不下来。重庆人的思维,却还是停留在肉体消灭的层次上。 重庆人,也不妨看看前任市委书记汪洋同志是怎么对待说错话的。在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一个座谈会上,汪洋说到领导要讲什么话时说:"要让领导同志讲真话不讲套话,讲实话不讲空话,讲有感而发的话不讲照本宣科的话,就必须允许他讲不准确的话,或者是允许他讲错话!"。 张晓舟从短袖就联想到裸体,看到"求精中学"就想起男性图腾,我却从重庆人"自尊过敏综合症"中,看到了一个城市的保守、狭隘与愚昧。 25/02/2008 雪灾后的呼吁:立即废除城乡户口二元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 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各位委员: 你们好。 在刚刚过去的这场大雪灾中,最大的受害群体莫过于农民工。雪灾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交通大阻塞。按说,世界各地每年都时有雪灾发生,各国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节日讲究合家团聚,但唯有中国的这场雪灾阻隔了数千万人的归家之路。因为中国有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农民工。按照保守的估计,其总数也超过两亿,仅珠江三角洲地带就有三千多万。他们要在春节期间返回家乡和亲人团圆。这就形成了全世界唯中国独有的人类大规模迁移现象。由于雪灾阻断归程,他们不得不餐风宿露,忍饥挨冻。构成"盛世"下的巨大反讽。 "农民工"是当今中国出现的一个奇怪的新名词,古今中外都没有现成的词汇与之相对应。照理说,农民既然进入城镇,不再从事农业劳动转而从事其他体力劳动,那么他们就不再是农民而成为市民成为工人。但问题是,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规定他们不得改变农村户口;按身份他们仍然是农民。所以才有了"农民工"这个不伦不类的新名词。 众所周知,迁徙自由是基本人权。早在六十年前的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就明文规定:"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民国时期,国人享有迁徙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迁徙自由也存在过一段时期。1954年宪法仍然写有迁徙自由的条款。然而其后不久,中国政府就通过一系列"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政策和文件。1958年1月9日,毛泽东更以主席令颁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明显违反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从此就正式确立了所谓城乡户口二元制。从此,占中国人口70%以上的农民就沦为二等国民。 今年是中国改革的三十周年。我们知道,中国的经济改革是由农民甘冒风险,分田到户,迈出第一步。然而,三十年过去了,农民的二等国民地位却依然如故。广大农民在自由迁徙、合法定居、正常就业和平等入学等方面受到严重的制度性歧视。这既是对中国文化传统的践踏,又是对当今普适价值的侵犯。即便在没有天灾人祸的情况下,它也是对广大农民的人格侮辱以及对人伦人性的极大摧残。尽管在民间以及学术界,一直有人呼吁废除城乡户口二元制,但政府却始终未作出正面回应。在中国,每逢谈起改革,总有人抬出所谓"国情"作挡箭牌。但城乡户口二元制绝对算不上"国情",它不过是毛时代的一项恶名昭着的弊政。据说,最近,有的地方政府已经在考虑户籍制度改革,有个别城市已经开始试点。但问题是,废除城乡户口二元制既然并非制度创新而只是一种回归,哪里还用得着试点呢?废除城乡户口二元制是一件关系到全中国每一个人的大事。在中国,哪家城里人没有几个亲戚是农民呢?凡年长一点的,当年几乎都有过上山下乡的经历,应该深知农民疾苦,难道还有人认定农民天生低人一等?让城乡户口二元制多拖延一天,那不仅意味着让数亿同胞多受一天苦难,多受一天羞辱,而且也意味着让我们的良知与人性多一天沉沦。 值此两会召开之际,我们大声疾呼:立即废除城乡户口二元制,从立即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开始,让农民公民化,让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职业化,让"农民工"从此成为历史名词。 刘晓波(北京 自由撰稿人) 丁子霖(北京 教授) 蒋培坤(北京 教授) 江棋生(北京 学者) 张祖桦(北京 宪政学者) 艾晓明(广州 教授) 焦国标(北京 学者) 唯 色(北京 作家) 王力雄(北京 作家) 张耀杰(北京 学者) 高 瑜(北京 记者) 王小山(北京 记者) 昝爱宗(杭州 记者) 冯正虎(上海 宪政学者) 杨宽兴(济南 自由撰稿人) 刘 荻(北京 自由撰稿人) 腾 彪(北京 律师) 李柏光(北京,律师) 温克坚(杭州 自由撰稿人) 赵达功(深圳 自由撰稿人) 杨恒均 孙文广(山东 退休教授) 境外 胡 平(美国 政论家) 王丹(美国 89学运领袖) 杨建利(美国 学者) 陈奎德(美国 学者) 张伟国(美国 学者) 盛雪(加拿大 自由撰稿人) 张菁(美国 编辑) 刘国凯(美国 民运人士) 薛伟(美国 民运人士) 陈破空(美国 政论家) 唐元寯(美国 民运人士) 张 伦(法国 学者) 齐家贞(澳大利亚 作家) 阿 木(澳大利亚 自由撰稿人) 老戴维(澳大利亚 自由撰稿人) 蔡 楚(美国 诗人) 吕京花(美国 人权工作者) 2008年2月15日 21/02/2008 网事一周20080221:“找碴”"艳照门"台湾网民被逮捕 2月21日,香港艺人陈冠希在香港召开记者会交代"艳照门"事件。他表示照片为自己所拍摄,对当事人及公众道歉,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事件引发的执法行动仍在继续。2月15日,香港律政司撤销对涉嫌传播陈冠希艳照的第一被告钟亦天"发布淫秽物品"的指控,并当庭释放。到目前为止,香港警方力图追寻发布者源头,共拘捕了9名男女,除钟亦天外,还有两人被落案控告。台湾警方2月20日逮捕24岁男子黄炜伦,他在无名小站开放密码提供下载"艳照门"照片。警方从网络IP追查到当事人住处,侦讯后将黄嫌依散布猥亵物品罪嫌送办,最重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或并处三万元以下罚金。20日北京警方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违法,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数量在200张以上,或传播到网上使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都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露点走光等网站栏目将被关闭 公安部2月16日消息称,今年1至9月,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在中国全国范围内开展,各网站将推广论坛版主、吧主和聊天室主持人实名制。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为网络淫秽色情信息提供传播平台的博客、播客要全部清除关闭;偷拍、露点、走光、成人文学等栏目将清除关闭;搜索引擎服务商要限期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封堵过滤色情内容,性用品广告和色情网站广告也要全面清理。公安部表示,视听节目网站、博客、播客和点对点网络已成为境内传播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的主渠道。2月18日下午,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会议,评议会强烈谴责了百度等网站肆意传播所谓"艳照门"事件相关色情乃至淫秽照片的行为。 网友兴趣照片"找碴"热 2月12日,网友"dajiala"在"色影无忌"网站发帖称,《影响2006·CCTV 图片新闻年度评选》获奖作品中,刘为强获奖藏羚羊照片疑似造假,随后,网友开始利用一些电脑技术手段发现照片被修改的证据。事件未如正龙拍虎般歹戏拖棚,15日,刘为强坦承照片是PS作品。17日,大庆晚报编委会发表致歉声明,刘为强被解聘,报社总编辑王忠一引咎辞职。同时刘为强也发表了致歉声明。18日,该作品铜奖资格被取消。19日,五家图片网站全部删除刘为强的作品。事件引发网友"找碴"热,往年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均被一一检验,20日,2005年"华赛"一张金奖照片《广场鸽接种禽流感疫苗》也被网友强烈质疑为合成修改作品,但作者否认曾修改照片。有论者称,专家无能,尸位素餐。文字新闻作品造假屡见不鲜,却鲜有人为此被究责。 广州上网举行立法的公开民调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2月15日起在网易等网站上公开进行民意调查,吸引了众多网民跟帖。据悉,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公开民调,在广州立法史上尚属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称,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在门户网站公开进行民意调查,是为了更加广泛地听取和收集民意,集中民智。论者称,网上的民意调查对于推进法律法规制定工作的进行和今后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 网络爆奥巴马玩"断背" 美国男子辛克莱日前称,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曾于1999年在汽车内与他一同吸毒后大玩"断背"。分析人士指出,如果丑闻属实,奥巴马的白宫梦将化为泡影。据悉,虽然辛克莱曾经联系伊利诺伊州多家新闻媒体,准备曝光奥巴马的陈年丑闻,可是却屡次受到冷遇。随后,他在一段视频录像中披露此事,然后将其上传至YouTube。由于不满传统媒体的"冷处理",辛克莱以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奥巴马和民主党侵犯为由,于近日正式向明尼苏达州地方法院提起起诉。 美国电影协会起诉迅雷 2月15日,美国电影协会在一份声明中宣布,6家美国电影公司在上海浦东区法院对中国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民事诉讼,指责迅雷侵犯版权。美国电影协会指责中国迅雷在线公司向其用户提供点对点文件共享软件,帮助用户彼此之间下载文件,其中包括盗版电影。美国电影协会称,自从2006年以来,美国电影协会已经对135起违法拷贝DVD的中国销售商的侵权行为提出法律诉讼,并赢得了42起诉讼案,获得赔偿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分析人士指,中国面对的更大挑战是在制定出针对新形势的法律之后,如何去强化法律的落实,让民众去遵守。 百度拟进军IM市场 2月20日,业界传出消息称,百度近期正在悄然招聘IM(即时通信软件)人才,此举也被视为百度将正式进军IM市场的前兆。传闻中百度IM的名字为"百度小声"。百度官方未出面证实将进入IM领域的消息。不过,百度CEO李彦宏此前对外界风传百度将做IM的消息保持高度关注,他曾评论说"百度小声是个不错的名字,我喜欢,就是不知道是谁的创意。"业内人士认为,百度去年宣布将进入C2C市场,已引起阿里巴巴方面的高度关注。如果百度大举踏入IM市场,未来难免在市场中正面遭遇腾讯,IM市场的格局也因此添加几分不确定性。 15/02/2008 网事一周20080214:很傻很天真艳照门愈演愈烈 陈冠希与诸多女明星的艳照门事件愈演愈烈。自1月28日艳照流传之日起,直到2月12日,不断有疑似的当事人艳照被人发布到网络上。网络也欣起了疯狂的"追照"狂潮,6日及9日晚甚至有网友通宵不眠等候新的照片发布。图片发布者为避开香港警方的查外,将图片发布到境内网站。事件不仅引发了网上关于隐私边界及艺人诚信的争议,香港警方的选择性执法甚至引发了网友的游行抗议。2月10日,有过千名香港民众成功通过网络召集并走上街头,抗议警方执法不公,游行人士还要求警方辑拿陈冠希。2月11日,事件主角之一的阿娇终于出面面对媒体,意外让"很傻很天真"成为网络流行语。百度TWINS吧的爆吧大战,让吧主的"我爸是高干,脾气很暴躁!"也成为网络流行语。天涯娱乐八卦版主也因此与站方反目。目前,未经证实的各种消息在网上流传,事件暂时看不到休止的迹象,事件真相也仍然扑朔迷离。 网友准确预测天门城管案发展 2月5日,楚天都市报报道称,"1·7"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死者魏文华的死因鉴定结果近日出台,鉴定结果表明,魏文华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神奇的是,名为"海川阁"的网友于1月10日在"天涯杂谈"发布题为"魏文华一定是死于心脏病,立此存照。"的贴子,对死因作了准确的预测。帖子中关于4名犯罪嫌疑人将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的预测也暂时也事件的发展走向相符。 广东省领导给网友拜年 春节前夕,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联合署名的一封给广东网友的拜年信引起了广泛关注。拜年信盛赞网友"有知识、有思想、有热情、有锐气","成为推动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信件还肯定了网友在雪灾中的贡献:"许多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成为了支持我们决策的重要基础。"网友对拜年信中使用网络用语也备加赞誉:"对于共同关心的问题,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灌水';对于我们工作和决策中的不完善之处,我们也欢迎大家'拍砖'"。网友禺山默客对此评价甚至高:"信中体现出的平等意识和谦卑品格,让网友既刮目相看又倍感亲切。"华南师大教师黄岩认为拜年信:"向网民发出明确信息,承认网民集体智慧,承认一种新的社会力量的存在;体现了领导亲民亲政的精神。" 盗QQ号被判不构成盗窃罪 从深圳南山区法院近日对一起盗窃QQ号码案作出了一审判决,11名被告因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认为,依照法律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但在我国的相关法律均未将QQ号码、Q币等纳入刑法保护的财产之列。因此,QQ号码和Q币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保护对象。然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梁根林却认为:"该案定性比较勉强。"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又贤也认为:"应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定罪。"该案虽已审理终结,对于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却有着众多不同的说法。 微软拟收购雅虎 2月1日19:40,微软宣布向雅虎提交收购报价,计划每股31美元购全部普通股,总值446亿美元。oogle公司称这次收购计划实质上是反竞争的行为,并批评微软公司收购雅虎将损害"开放的互联网"。2月11日雅虎董事会正式拒绝了微软446亿美元的收购报价,认为这一价格"极大低估了雅虎的价值"。媒体披露称,雅虎眼下正在与新闻集团谈判建立合作关系的可能性,试图借此抵制微软的对它的收购或迫使微软抬高收购价格。微软至今仍咬定自己的出价,并威胁说如果对方不接受,不排除展开一场恶意收购的可能。 14/02/2008 关于艳照门的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公安部第33号令"相关规定认为查阅行为也属违法行为,虽说与上位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抵触应属无效,但现实中仍有可能被作为执法依据。 在现行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传播"色情链接"等同于色情网页,甚至传播包含"色情链接"的链接都有可能被认定为传播色情行为,网友切不可大意。 这次的艳照数量高达数百张,很有可能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情节严重"及"情节特别严重"的相关规定,网络传播包括了邮件发送和即时聊天工具。网友的行为,极容易触及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公安部第33号令)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第二十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3次会议、2004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3次会议、2004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6日起施行。 二○○四年九月三日 为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共网络、通讯的正常秩序,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规定,现对办理该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四条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其数量标准根据所链接的淫秽电子信息的种类计算。 第五条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 (二)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六条实施本解释前五条规定的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 (二)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 (三)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和语音信息的; (四)通过使用破坏性程序、恶意代码修改用户计算机设置等方法,强制用户访问、下载淫秽电子信息的。 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等以实物为载体的淫秽物品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不是淫秽物品。包含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电子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12/02/2008 我对陈冠希寄予了深切的同情闾丘露薇薪新近发表了一篇博客《阿娇站出来之后》,"试图对陈冠希裸照事件进行一番阶段性总结,并对阿娇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和菜头同志看不过眼,写了一篇《现在怎么面对小朋友呢?》认为"在讨论谁是受害者毫无意义",并认为事件"是对中国大陆十年来娱乐至上的一种纠正。"两者之间,我更偏向闾丘多些,我甚至对陈冠希寄予了深切的同情。 有人说陈冠希是祸根,没有他,就没有这些艳照。有这些艳照,是多么了不得的事情吗?是不是就成了一些人口中的"淫乱"?起码目前看来,看不到陈冠希在"淫乱"。 "淫乱"一词,在字面来看,应该是既"淫"且"乱",冠希照片中与某个主角的作为,算不算"淫"?如果算的话,相信看到这篇文章且有性经历的人,大多数都是 "淫"民了,不外乎就是一些制服诱惑、一些自拍、一些BJ罢了。相互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在做爱做的事情的时候,拍些照片影像,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事,相信不少人也这么做过。一般人这么做,会不会被视为"淫乱"?如果普罗大众中做过这些事的人,自己都不觉得"淫"的话,陈冠希的行为, "淫"又从何说起? 那陈冠希是不是在"乱"?起码在目前公布的照片来看,没有看到有3P或都更多P的行为,床边的三角架,也说明,不像是有第三者在场。事件当中的诸多主角,都曾和陈冠希传过绯闻,男女朋友之间,做些调节气氛且刺激的事,太正常不过了,谁也没有强迫谁。除了张柏芝让一些人质疑是不是吃药之后的神情,其他人笑魇如花,可是正常得很。阶段性地跟女朋友交住,"乱"又从何说起?大陆刑法里的"聚众淫乱"这个罪名,至少得有三个人一起既"淫"且"乱"才能算数,香港的法律没研究过,不知有无相关规定。 事情无非就是一个明星,在不同阶段和不同的女朋友之间,做爱做的事情的时候,把过程拍了下来。很不幸的是,这些东西意外流传出去了。如果只流传了陈和单个女主角的照片,会这么震撼吗?相信不会。这次只不过在同一时间全部流传出来,给公众造成一个错觉,那就是陈冠希在"淫乱",娱乐圈在"淫乱"。千夫所指,也根源于此。 事件的爆发,会不会是对"娱乐至上的一种纠正"呢?我是觉得不会的。对娱乐明星的作派,大家向来有所耳闻,这次不过是给了大家口实,于是有了机会一起YY罢了。对于大多男网友来说,恨的恐怕是为何自己不是男主角;女网友心思没了解过,不好猜测。 国内民众差的就是娱乐。现在被娱乐的只是娱乐圈,大陆则刚刚延至体育圈,离政治圈还差得远,如果某一天,政治圈也可以"娱乐至上",那就差不多了。所以,不必要纠正,应该更娱乐,把一切能娱乐的都娱乐。 在我看来,陈冠希不必道歉,事件的其他当事人也不必道歉,他们没做错什么。他们甚至说不上欺骗公众:面对公众的时候,他们只是一个演戏的"明星",现在披露出来的,只是他们的真实生活的一部分。如果非要要求他们两者保持高度一致,无疑是在犯傻。 等照片公布完,这些明星们沉潜一段时间后,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事件只会有一个后果:好这一口的人会更小心了,当然,时间也不会长久。 04/02/2008 2月3日,广州火车站前人民北路几天前在公司一个同事群里说自发捐赠及做义工的事,有人把消息给了高层,一下子就成了公司的行为了。几天下来,公司总共收到捐款30多万元,物资数十吨。小部分物资由我们直接送到了广州火车站的安置点派发,大部分在省春运办的组织下运送到了粤北。有一个客户捐了500件羽绒服,希望公司帮他们亲手派下去,公司找到我们。 约好晚上八点到的车辆没能来,等到晚上十点半,只好打了六部车,把20箱羽绒服带到安置点。 封路的范围仍扩大到人民北路流花路的路口。与几天前不同,现在这个路口的行人也不能进入,要到火车站候车的人,将首先在这个路口等候。这里离火车站还有500米左右,候车的人至少还要越过四道封锁线,才能进入站前广场。 我们只能把东西拉到了交易会的大门口。青基会的朋友们一早等候在那里,用拉行李的小车帮我们把东西拉到了国贸安置点。民政局在交易会大门口隔着栏杆向过路行人派发食物跟饮水。狮子会的义工在外面维持秩序。有人来回多次领取免费物资,后被发现就没再给。 广东省汽车站及广州市汽车站都在封锁线内。原准备前往车站的旅客,只能从地铁越秀公园部下车,他们不知怎么才能去车站坐车。问我,我也不清楚。这两天没有看到这方面的信息。我只知道外地到广州的班车,全部被安排在琶洲会展中心下车。 警方的控制比前两天严格,我没能自如地进入到最核心的区域,在越过两个封锁线后,发现里面的人还是像前两天那么多。但在严格实行分区候车后,秩序似乎还不错。气温较低,但没有下雨,候车的人情绪也还不错。但现场没有广播,等候的人不知道能不能走,放行速度似乎并不快。去过琶洲会展中心的义工说,那边候车的秩序更好,现场信息清楚准确,放行速度也比较快。我在人群里也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们,不过似乎没什么人相信。 国贸的安置点要到凌晨才会有大量旅客过来,我们把物资交与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朋友并请代为派发,也请青基会的朋友们早些回去休息。白天都还要上班,没法呆到太晚,这两天有些疲劳。 早上起来,又下雨了,看来东西送去还算及时。 02/02/2008 暗战:广东省VS铁道部1月30日,温家宝在广州火车站说:"现在各级部门正在想办法,只要电通了,交通就会好转,一切就好办!"30日晚,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宣布,京广铁路线运输秩序基本恢复,京广铁路线运输能力已大幅提高,铁路机构正全力运送旅客返回家园合家团圆。 对此,我深表担忧。1月31日,我在短信直播时说:"总理的鼓劲及铁路方面京广基本恢复秩序的说法,可能会给滞留人群错误的信号,希望他们不会为此而后悔。相信广东决策当局正仰天长叹不已。" 让人欣慰的是,广东省方面对形势有相当清楚的判断。31日,广东省应急办、省春运办、省经贸委发布自己的态度:因广东湖南天气仍未见好转,出省通道仍未畅顺。显然与铁道部不同调。 铁路方面似未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会捅下多大的漏子,部长刘志军在总理面前拍了胸脯,让铁道部离正确的方向似乎越来越远。31日,铁路部门竟然向公众虚报了广州站发送人数,媒体引述铁路方面的消息称,"从昨晚(30日)6时到上午10时,广州站共发车49趟,18万旅客被安全有序地安排进站并乘车北上。"。细算一下,平均每趟车3670多人,这个数字显然不符现实。31日晚上,在广州的一个滞留旅客安置点,我不小心听到一个领导的动员谈话,他说, 30日当天实际只运走了7万人。1月31日,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表示,全国铁路已在恢复中,95%的铁路运输秩序是畅通的,5天内滞留的旅客可望全部返乡。 在这双重消息的误导之下,这两天又有大量的旅客涌向广州火车站。有媒体估计现场人数高度80-100万。现场传来的消息称,1号凌晨4点40分左右,民警在西广场的两道人墙全部被人群冲垮,数万人冲进广场中央,现场一片混乱,旅客受伤情况严重。南方都市报2日发布了一张图片,旅客拥挤留下的行李堆成小山。可以想象当时境况之惨烈。 2月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不得不发布"告全省人民书":"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的胜利只是阶段性的,未来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诚恳地希望大家正视现实困难,留在广东、留在这片洒下了你们辛勤汗水的地方,过一个特别的春节。" "诚恳地希望大家正视现实困难",似乎不是只说给广东的人民听。 附:2日早上7点,新交易会已经全面开放安置滞留旅客。那里地方偏僻,周边无必要的生活设施,建议各方出人出力,前往支援。 01/02/2008 1月31日晚,广州火车站前恐怖一幕描绘事故惨状的文章都会说,主人公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那些场景。现在看来,不是虚构。我现在不闭上眼睛,都会想起昨天晚上在广州火车站挤进广场那些场景。尖叫声、倒下的人、痛哭的人、焦虑等待着的人,散落踩碎的行李,一幕幕的。 上万人堆挤在火车站东侧广场原出租车出口处,我被夹在中间。我身边有几个人,艰难腾挪出空间坐在自己携带的铁桶上。在一群南方人为主的旅客当中,我算是个子高的,我看到一队武警往我们前方的栏杆处组织人墙,远处警察也夹成巷道,赶快叫身边坐着的几个人站起来。如果人群涌起来,他们可能就站不起来了。 几十秒后,武警拉开我们前面的栏杆。这时是晚上的11点。人群都在往前涌,前面有人喊:"有人被挤倒了,停下!"但没有人听,人潮在往前推。有个年长一些的倒在我前面,我在用后背往后顶的一瞬,把他拉了起来,他带的东西,卷进了人潮的脚下,包括一个很大的破铝锅盖。在等候的时候,我还笑话过他为什么带这么个东西走,他只是讪笑。有个小孩子,也踉跄了一步,在将倒的时候,我伸手拉了他一把,带着走了几步。"踩着人了"及"停下"的喊声一直没停过。当然,没有人会停下,对于等候好几天的人来说,更不会停下。 被人潮卷出去十多米,才松动了些。挤到警察人墙后准备抢拍些照片。身边,有个人在痛哭,哀号说,她的孩子没出来。还有三四个人在哭,歇斯底里的。有些人回过头喊着自己亲人同伴的名字。地上是散落的行李,有些已经被踩得七零八落了。警察让我们尽快离开。 离入口约50米的地方,更多的人停在那里,回头找人,神情焦虑。我也停留了几分钟缓了缓神,拿出手机继续发送现场的消息。 我在挤进来的两个小时前,突破两条警察的封锁线,走到了内环路天桥底下。在拍照片的时候,后面大批人涌过来往里挤,把我裹了进去。前面的栏杆让人挤倒在地,成为重大险患。如果我在那个时候往外挤,应该能挤出来,不过想既然进来了,就了解一下人群里面的状况。待我十点钟左右想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办法了,后面三五十米全是人堆人。 挤在里面,前胸贴后背,喘气费劲,滋味确不好受,特别是个子矮的。旁边一妇女骂后面的流氓,说后面的什么顶着她了,劝了半天。人群里口角不断,大多是谁的东西顶到谁,谁的脚又踩到谁之类的。挤了一会,有个心得,半侧着身子,不直接是前胸贴着别人的后背,就不会喘不过气来。有人受不了,想挤出去,过了20分钟我回头望,他只挤出去三两米。也有人苦中作乐,对着内环路桥上拍照的记者招手之类的,我也给他们拍了一张。 晚上11时30分左右,我转到了广场大钟正对着的一个救助站,是这由广州胸科医院的医生自带帐蓬建立的。体力不支的人都被送到这里,最多的时候有接近十个人的同时接受救助。大多是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引起。医生们自己煮好了姜糖水,喂给他们,同时用被子给躺在塑料凉椅上的病人保温,一般很快就能缓过来。有个跟我同一批挤进来的人说,她看到两个人,身上都是脚印,在救助站接受急救后送走了,我也听到医生说有人骨折了,但我没有看到那两个人。有个留了电话给我的旅客1日中午发短信给我,说那个挤倒的小女孩不行了,未能证实。有个人在人群里打架,满脸是血也被送了过来。 有些病人是一个人上路,被其他旅客、志愿者、警察送到了救助站。没办法,只好帮着喂他们喝姜茶,借电话给他们联系亲人同伴,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有个女孩被其他旅客送来,等她缓过来后,找不到帮他的人了,不是因为感恩,是因为那个人的同伴拿了她的行李。我们只能劝她,钱财身外物,身体要紧。 救助站跟车站里面没有任何的联系渠道,连最急需的开水也无法保障供应。旅客及广场值班的警察又不断来讨姜糖水及开水喝。为了帮救护站找开水,我便去找广场上警衔高的人,要求向调度中心传个话,送点开水过来。烦了他们十多次,未果。后来一个青年警察喝斥我,说,他们又不是锅炉,那有开水给我们,叫我不要烦他们的领导。这些警察分别从全国铁路系统公安征调而来,各负责一块区域的秩序,有个徐州铁路警察告诉我,他们是被空降过来支援的。 火车站广场有数千名武警,找了他们搞些开水,他们说他们一直渴着。最后找到广州越秀驻点警察,才搞定。广州警察素质比铁路警察不知高多少倍啊。 救护站的垃圾许久没有人清理,找到一个保洁人员,她说,救助站这块不属她们那个队负责。看来跟警察一样,分块管理,各人自扫门前雪。晚上两点钟的时候,现场找不到一个志愿者,后来我试图从地铁出口出去的时候,发现他们都在暖和的地铁里睡觉。征召的这些有报酬的"志愿者"积极性还是有待提高,可是为什么又不愿意组织我们这些自愿的志愿者进去呢?救助站的医生就说,希望能多些志愿者帮助他们,并且不要和他们争开水用。 后来到候车室内转了一圈,人也满满的。大多数班车开车时间未定,但还是有车在通知检票上车。今天接到乘客短信,说卧铺也当硬座用,每床挤三个人。 刚才(13:05),又接到一个乘客的短信:"大家都说昨晚太可怕了,真的,一点不过分。"她或许不知道的是,最近这些天,这种可怕的场景,每天都要重复发生无数次。光今天凌晨两点仍滞留在环市西路面的旅客,现场一个警察就估计有四五万人。昨晚偷听到负责国贸中心安置点的荔湾区指挥部领导谈话说,前天只运走了7万人,但铁路方面发布说数据是18万,今天铁路部又说全国95%的铁路恢复正常,不知又会有多少准备留下的人,再度涌向火车站。 图片见:http://wenyc1230.blog.163.com/blog/static/150698020081142830866 网事一周20080131:救灾雪灾报道铺满互联网 近一个多星期来,南方雪灾的报道铺满了所有新闻网站的重要版面,成为所有中文论坛及博客的热门主题。各大网站各出奇谋:传统稿源、现场视频、彩信图片、短信文字等十八种武艺均派上了用场。网易博客以征文等方式,连日报道雪灾情况;一些以个人身份报道事件的网友,也活跃在这次雪灾的第一线,通过网络发布了不少第一手的见闻。各个网站及一些网友也发起了募捐活动,有网友号召从我做起,为救灾出力。一篇被广泛转载的文章"大雪,我们能为他人做的十件事"说:温暖不一定能送到需要的人身上,但一定可以长驻内心。 人民谷歌为人民 在所有网站都在绞尽脑汁为网友提供雪灾春运信息的时候,谷歌在这一次空前的雪灾中,却有上佳的表现,他们利用技术公司的特长,于1月28日为饱受雪灾蹂躏的归人提供了最急需的服务----"春运交通图"。该地图以标注式电子地图的形式提供了全国春运沿线各主要城市的天气和交通整合信息,备受网友赞誉,网友称之为"人民谷歌为人民",网友也在自己的博客里广泛转发了这个地图。该地图还允许网友们把掌握到的交通和气象信息第一时间发送到指定的邮箱,由谷歌的技术人员及时更新。 网友建议将春晚做成赈灾义演 在天涯等论坛上,不少网友建议将春晚做成赈灾义演。网民"倾城"表示,许多赶回家过年的人被困路上,这是今年春节最突如其来的事情,应当成为春晚最大的主题。而网民"我心随风"则建议春晚改为赈灾演出,为受灾群众增加援助。千呼万唤之下,央视终于决定在2008年春晚中加入赈灾的环节。央视在1月31日举行了勇气会,据透露,节目临时变动,让白岩松带领央视全体主持人在《农民工之歌》之后出来朗诵一首和南方暴雪有关的诗。网友对此安排普遍表示央视背后庞大数额的广告费作怪,太敷衍。 国内称十进制网址投入使用 1月23日,中国十进制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局、信息产业部在京宣布"我国十进制网络安全地址投入使用",引入数字域名,用"123456"这样的域名,去替代"www.abc.com"这样的域名。据称这样"有利于克服语言壁垒"。部分网友认为这并不是进步,而是倒退,互联网从无意义的IP地址到有意义的英文域名,如果再到无意义的数字域名,"这算是什么技术突破?"网友阮一峰评论道:"有人...重新发明了一遍互联网。我想这条新闻一定是恶搞。" 陈冠希"艳照门" 在香港高登讨论区,1月27日起发布了疑似源自陈冠希家中的不雅照片,这组照片随后在互联网广泛流传。据香港当地消息,这次曝光事件一共涉及人员包括Maggie Q、Stephy、周丽淇、张柏芝、Rosanne、萧亚轩、谢凯珊、蔡依林、钟欣桐、陈文媛、容祖儿等人。"艳照门"一环接一环,让人止不暇接。香港警方已将一名涉案港人拘捕,目前仍在全力调查裸照源头。香港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兼刑事及保安处处长李家超表示,无论是发放相片者、或在互联网转载相片的人士均属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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